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2年3月25日府原行字第1125410512號函 (如附件1)暨新竹縣政府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 勵要點辦理。
二、本市各級學校如有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請貴校惠予協助 辦理。
三、申請表件請逕至該府原住民族行政處網站下載 (https://indigenous.hsinchu.gov.tw/News_Content. aspx?n=270&sms=8635&s=25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