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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2-11-07 | 點閱數: 271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1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51810號函辦理。 二、 依據本年10月27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第8次專家會議決議,建議Moderna (Spikevax) COVID-19雙價疫苗(原病毒株/Omicron變異株BA.1)實施對象擴及12歲至17歲青少年追加劑接種,包含尚未接種追加劑及已完成單價疫苗追加劑接種者,並自本年11月1日起實施,追加劑與最後一劑基礎劑、基礎加強劑或前一劑追加劑間隔至少12週(84天)。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2-08-09 | 點閱數: 206
一、 依據本府111年8月5日府衛疾字第1110216425號函辦理。 二、 鑒於居家隔離/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對象政策調整,旨揭公告對象已不適用,爰予停止適用。 三、 檢送修正公告影本1份,亦可逕至本局首頁/肺炎防疫/新冠肺炎防疫專區處查詢運用。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2-07-28 | 點閱數: 260
一、 依據本府111年7月26日府衛疾字第1110205830號函辦理。 二、 指揮中心自本年6月15日起調整入境居家檢疫政策為「居家檢疫3天,檢疫期滿後接續4天自主防疫」,相關規定如下: (一) 檢疫地點:「符合1人1戶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或「防疫旅宿」,並以「於同一檢疫地點完成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為原則。 (二) 倘入境檢疫者原於防疫旅宿進行檢疫,後4天自主防疫返家,則須經自主防疫所在地之民政局申請同意,且...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2-06-28 | 點閱數: 314
一、 依據本府111年6月21日府衛疾字第1110166954號函辦理。 二、 考量國內外疫情及防疫與醫療量能,並促進經濟及社會活動與國際必要交流,指揮中心調整入境居家檢疫政策為「居家檢疫3天,檢疫期滿後接續4天自主防疫」。 三、 旨揭居家檢疫政策內容重點摘述如下: (一) 實施對象:自本年6月15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入境之人員。 (二) 檢疫天數計算:入境...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2-06-28 | 點閱數: 127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6月20日桃衛藥字第1110050455號函辦理。 二、 旨揭公司輸入之「富樂家用新冠抗原快速檢測試劑Flowflex COVID-19 Antigen Home Test」(防疫專案核准輸入第1110805336號)醫療器材包括瑕疵品及仿冒品,用於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時,將導致檢測結果偏差,而引起診斷之錯誤,顯有重大危害人體健康之虞,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54條規定,不得輸入、輸出、販賣、供應、運送、寄藏、媒介、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旨揭試劑,並應按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辦理回收。
公告 輔導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2-06-21 | 點閱數: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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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生近期如因疫情有不安、懷 疑自己異常,甚至出現失眠、對正常生活作息造成一段 時間影響等情形,可來輔導室尋求協助。 二、防疫大作戰-彼此關懷守護身心健康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JvXUuj2LNE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2-06-10 | 點閱數: 309
一、 依據本府111年5月31日府衛疾字第1110140076號函辦理。 二、 因應社區疫情廣泛流行,為兼顧風險管控及維持公衛防疫量能,經參考國外防疫政策,指揮中心調整居家隔離匡列原則及居家隔離措施,說明如下: (一) 密切接觸者匡列對象: 1、 自本(111)年5月8日起限縮為同住親友,原職場及學校接觸者採取自主應變;另自同年月17日起針對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可免除居家隔離,調整為進行7天自主防疫。 ... 觀看完整文章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2-05-27 | 點閱數: 317
一、 本館為配合教育部環境教育推廣政策及推廣中山樓活動計畫,使一般民眾及學生能夠愛護自然環境及認識中山樓,以達社會教育之目的,特辦理此活動。 二、 本活動內容如下:  (一) 活動時間:本(111)年8月20日(星期六)9:20~15:00。 (二) 活動地點:陽明山中山樓及周邊區域。 (三) 參加對象:親子及有興趣民眾,國小以下學童需與1位家長共同報名參加。。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2-05-26 | 點閱數: 134
請本校(園)師生如不慎遭紅火蟻叮咬,被咬傷部位發生紅腫癢痛並形成白色膿皰,應先冰敷處理,用肥皂與清水清洗後儘速就醫,避免將膿皰弄破造成感染。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2-05-26 | 點閱數: 285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9787號函辦理。 二、 指揮中心自110年4月22日起,強化高風險場所(域)、活動對象之COVID-19疫苗第3劑接種規範,其中「具有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的活動,包含宗教活動(遶境、進香團參加成員)、團體旅遊(由旅行社承攬,參加成員彼此之間屬於不特定人士之旅遊)、健身房及八大行業等。 三、 有關旨揭措施規範對象,指揮中心補充說明如下: ...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2-05-24 | 點閱數: 264
一、鑒於Omicron變異株之潛伏期較短特性,為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指揮中心調整入境居家檢疫政策為「居家檢疫天數縮短為7天,並於檢疫期滿後接續7天自主健康管理」。 二、旨揭居家檢疫政策內容重點摘述如下: (一)  實施對象:自本(111)年5月9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入境之人員,不包括後續因監測發現新興變異株而重啟「重點高風險國家」專案管制對象。 (二)  檢疫天數計算:以入境日為第0天起算之7天檢疫期,於檢疫期滿之檢測結果為陰性,入境後第8天接續7天自主健康管理。 (三)  檢疫地點:維持以「自宅或親友...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2-05-19 | 點閱數: 300
一、為強化民眾自主防疫、提升疫情調查效率及發掘可能風險個案,已優化「臺灣社交距離APP」實聯制措施等相關功能,並鼓勵民眾下載使用。 二、為達前述自主防疫成效,請本校(園)持續配合下列事項: (一)  推動同仁安裝社交距離APP,並鼓勵家人安裝,開啟藍芽功能並保持常開,以落實實聯制之防疫目的。 (二)  辦理或核准活動時,可採用社交距離APP辦理實聯制。 (三)  特定或不特定之多數人進入場域或參與特定活動,建議優先適用本措施,進入場域時,向檢查人員出示畫面後,得免用其他實聯制措施。 (四)  確診者應上傳臺灣社交距離APP中...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2-05-18 | 點閱數: 193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7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181號函辦理。 二、有關輕症或無症狀者如因出現疑似COVID-19症狀或相關暴露史等,擔心有染疫疑慮時,先以家用快篩試劑進行自我檢測,檢驗陽性者再將採檢完之家用快篩試劑及試劑棒用塑膠袋密封包好,攜帶前往社區篩檢站或醫院防疫門診,接受進一步檢測。另提醒若為家用快篩檢測陽性者,於往返篩檢站或院所時,應全程戴好口罩,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2-05-16 | 點閱數: 162
一、為強化民眾自主防疫、提升疫情調查效率及發掘可能風險個案,提供此款防疫 App相關宣導QRCODE(附件1)、常見問答集(附件2)、「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附件3)等資訊,以更便利、自主的防疫方式,降低疫情傳播。 二、本案附件及「臺灣社交距離APP」詳細資訊請參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ttps://www.cdc.gov.tw/Category/Page/R8bAd_yiVi22CIr73qM2yw)網址,並請持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及相關防疫措施辦理。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2-05-09 | 點閱數: 275
一、該中心衡酌檢驗效率及降低民眾負擔,有條件開放自費檢驗指定機構增列COVID-19自費核酸池化方式檢驗,相關說明如下: (一)  適用對象:有自費核酸檢驗需求之民眾,得至自費檢驗指定機構進行檢驗。惟出入境檢驗需求或具COVID-19感染風險(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者)等風險對象,維持以單一檢體進行檢驗。 (二)  檢驗費用: 1、        依據醫療法第21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 2、  &nb...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2-05-09 | 點閱數: 335
一、針對自主防疫4天期間,考量校園為高度密集場所,教職員工生於居家隔離結束後仍維持停課,惟基於學生受教權益,學校仍應提供遠距教學,供學生在家學習,使學習不中斷;教師則以不到校進行實體課程為原則,可依照學校持續營運計畫規範下進行遠距教學;如教師因身體狀況無法進行遠距教學者,由學校協助彈性處理。 二、於居家隔離3+4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12歲以下(意即未滿13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三、倘家長於學生自主...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2-03-28 | 點閱數: 182
一、教育局前業以111年3月17日桃教體字第1110023188號函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整入境居家檢疫政策,原自本年3月7日零時起入境者(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及研判為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檢疫或隔離天數縮短為10天並於檢疫或隔離期滿後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天及第6-7天各執行1次公費家用快篩檢測,先予敘明。 二、現考量新型冠狀病毒Omicron變異株潛伏期縮短,為強化監測作為以提升我國社區防疫安全,即日起上開對象於檢疫或隔離期滿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公費家用快篩試劑檢測時間,調整為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2天及第4天各執行1次。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1-12-21 | 點閱數: 393
1.為利部分潛伏期較長個案之偵測,以降低社區傳播風險,依據該中心本年9月29日「COVID-19專家諮詢會議第54次會議」決議,自國外入境之檢疫對象檢疫期滿前PCR採檢及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期滿前PCR採檢,分別安排於檢疫期間第13至14天及與確定病例最後1次接觸日後第13至14天進行採檢。 2.另有關本年12月14日至111年2月14日期間之國外入境檢疫對象,檢疫期滿前(或居家檢疫轉居家隔離者之隔離期滿前)之非在宅檢疫PCR採檢,請依春節檢疫措施專案之採檢規定辦理。 3.檢附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說明1份,亦可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1-12-13 | 點閱數: 335
一、教育部已於110年12月10日函請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旨揭理賠專案,認定理賠範圍如下: (一)  被保險人經醫療機構診斷後,並開立診斷證明書,需註明「因疫情影響無法收治住院,改為門診治療」等文字,視同符合保單條款核算住院理賠醫療金,不再重複給付傷害門診理賠金。 (二)  被保險人檢附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書(倘為癌症需「具癌症治療設備醫院」),並須載明「因病情原應收治住院治療,但醫院因新冠肺炎疫情量能滿載無法收治住院,故改門診治療」之類的文句。 (三)  如為規律性住院治療之被保險人,因疫情之故改為門診治療,比照前次住院日數給付保險金。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1-12-10 | 點閱數: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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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COVID-19第2劑疫苗接種間隔及廠牌,請參閱指揮中心公布之接種說明(附件): (一)  第1劑接種AZ疫苗,間隔8週以上,第2劑可接種AZ、莫德納、BNT疫苗。 (二)  第1劑接種莫德納疫苗,間隔4週以上,第2劑可接種莫德納疫苗。 (三)  第1劑接種BNT疫苗,間隔4週以上,第2劑可接種BNT疫苗。 (四)  第1劑接種高端疫苗,間隔4週以上,第2劑可接種高端疫苗。 二、        指揮中心另於110年12月4日宣布COVID-19公費...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1-11-18 | 點閱數: 350
一、為降低COVID-19社區傳播風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前已規範快篩陽性者、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及自國外入境者等對象,於隔離或檢疫期間應留在家中(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地方政府指定範圍內),禁止外出,倘隔離或檢疫期間擅自外出或其他違規情節,行為人除強制安置亦不得領取防疫補償外,並依規定裁罰。 二、惟考量隔離或檢疫期間遇有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為避免前開對象之生命、身體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離開隔離或檢疫處所之適當行為,不予處罰,其法律免責已於行政罰法第13條明文規範。 三、爰此,該署已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嚴重...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1-11-18 | 點閱數: 200
一、為穩定控制國內COVID-19疫情,各校(園)配合指揮中心防疫政策蒐集之個人資料,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並落實執行以下事項: (一)  定期盤點防疫蒐集之個人資料並注意安全維護。 (二)  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並應將使用紀錄、軌跡資料及證據予以保存。 (三)  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經簽奉核定,進行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者,各機關學校應予以確實記錄。 (四)  請依各機關學校資料安全稽核機制定期辦理查核。
轉知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1-11-02 | 點閱數: 234
一、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  增列指定處所居家隔離者為本辦法之適用對象。(修正條文第2條)。 (二)  配合指定處所居家隔離措施實施時程,明文第2條修正規定之施行日期。(修正條文第9條) 二、本案附件可逕至全國法規資料庫(網址:https://law.moj.gov.tw/Index.aspx)查詢運用。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1-10-29 | 點閱數: 358
一、指揮中心自本(110)年9月22日起,為年滿12歲至未滿18歲青少年進行COVID-19疫苗接種服務,考量疫苗接種後可能產生不良反應,如發生罕見的心肌炎或心包膜炎等,為確保是類對象接種疫苗之安全,建立疫苗接種疑似不良事件後送醫院,以供民眾及時獲得適切之醫療照護及就醫資訊。 二、有關「青少年COVID-19疫苗接種後發生疑似不良事件後送責任醫院」急診就醫諮詢窗口、「COVID-19疫苗學生校園接種問答輯」及「mRNA疫苗接種後心肌炎/心包膜炎指引」,業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COVID-19防疫專區/ COVID-19疫苗/C... 觀看完整文章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1-10-25 | 點閱數: 619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於110年10月17日公告,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至11月1日,教育部另於10月18日修正旨揭指引,修正內容如下: (一)  經衛生主管機關或檢疫人員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之教職員工生,無症狀者,可正常生活、上班上課,惟應落實「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配合事項。 (二)  教職員工生除用餐、飲水、室外運動及音樂課之歌唱或吹奏樂器類課程等活動外,應全程佩戴口罩並維持社交距離。 (三)  辦理戶外體育課程時,教職員工生如無呼吸道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得不佩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於課程期間無運動行...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1-10-25 | 點閱數: 190
請各位同仁自行上網登記。 第12-2期AZ二劑:110年7月30日(含)前已接種第一劑18歲以上均可預約(預約時間10月26日上午10點至10月27日中午12時)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1-10-19 | 點閱數: 291
家長如有親自照顧經衛生主管機關或檢疫人員開立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或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之「12歲以下(意即未滿13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需求者,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
公告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2021-09-16 | 點閱數: 213
一、全校師生及家長,自我留意健康狀況並互相關懷,確實遵守「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如出現發燒、咳嗽等COVID-19疑似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班),儘速就醫,並落實配合以下防疫措施: (一)  個人衛生: 1、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上學前先量測體溫,如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嗅味覺異常或腹瀉者,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 2、請家長如實紀錄家庭成員自主健康管理情形,落實生並不上班及不上課原則。